2025-01-09 马颜宁 风俗小资讯
农业种植合作社起名指南
1、合作社名称的重要性
农业种植合作社名称是合作社的标志,也是合作社对外宣传和推介的重要工具。合作社名称起得好,能够提升合作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
2、合作社名称的命名原则
1. 符合合作社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2. 简洁易记,便于传播。
3. 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地域特色。
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合作社名称的命名方法
1. 地名法:以合作社所在地的名称命名,如“XX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2. 行业法:以合作社经营的行业名称命名,如“XX市种植业合作社”。
3. 产品法:以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名称命名,如“XX市水果种植合作社”。
4. 特色法:以合作社的特色优势命名,如“XX市绿色食品合作社”。
5. 组合法:将地名、行业、产品、特色等要素组合起来命名,如“XX市绿色水果种植合作社”。
1. 不得使用带有政治色彩的名称。
2. 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
3. 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的名称。
4. 不得使用带有地域歧视的名称。
5. 不得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的名称。
6. 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或诽谤性的名称。
5、合作社名称的核准流程
1. 合作社名称核准前,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登记机关收到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3. 合作社名称核准后,合作社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作社登记手续。
1. 合作社名称变更应当经合作社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2. 合作社名称变更后,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作社变更登记手续。
1. 合作社解散后,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作社注销登记手续。
2. 合作社名称注销后,不得再使用。
1. 合作社名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 侵犯合作社名称的,合作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